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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專區 / 住宿生注意事項

住宿生注意事項

1. 核准住校之新生,應於新生始業輔導前一日下午5~8,至本校宿舍(男生請至習竹樓,女生請至蓮心樓)1樓報到。素食同學請家長事先知會輔導員,住宿期間應在宿舍搭伙且不得隨意更改葷素食。

2. 新生始業輔導暨升學輔導課程期間,宿舍供應自助式早、晚餐,請自備餐具(中餐在班級訂便當)。

3. 新生住校請配合學校各項防疫措施,戴口罩、注意個人衛生等。

4. 上列新生如有任何住校相關疑義事項或未能如期到達宿舍報到應先電話向宿舍輔導員或值日教官聯繫。宿舍專線電話:049-2658109。教官室聯繫電話:049-2632201

5. 未於報到時間內報到者,取消住宿資格,不得異議。

6. 住宿床位表於報到當日公佈。

6. 宿舍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如麻將、撲克牌、打火機、香菸、電子菸、摺疊刀及色情暴力書刊等及使用大功率交流電之電器用品(如電磁爐、微波爐、電烤盤等)。

7. 住宿生請準備個人睡墊(床墊尺寸 3X6)、棉被、枕頭、盥洗用具及換洗衣物、洗衣精、不銹鋼碗、 筷子、洗碗精、抹布、酒精(含噴瓶)、備用口罩、傘、身分證、健保卡等。

8. 貴重物品,現金、提款卡應隨身攜帶,並自負保管責任。

9. 報到當天晚餐請自備。報到完成並將行李置於所分配之寢室床位後,家長可帶新生外出用餐。但須於21時前返校點名,違者依校規處理。

10. 家長請於晚上離校返家,並注意行車安全。

11. 住宿生除星期日 21 30 分收假外,平日於 19 30 分起晚自習,外出、外宿需由家長電話請假,平日及假日向宿舍輔導員或值日教官請假電話,請撥宿舍專線 049-2658109

12. 住校申請表如有填報不實及偽造文件者,除取消住宿資格外,另依校規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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