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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生注意事項
1. 核准住校之新生(男生),應於新生始業輔導前1日,下午5時~8時至本校宿舍1樓報到,請先行完成「住宿申請表(點我下載)」,未攜帶住宿申請表,不准予以入住。(註:女宿因暑假期間進行整修,暫不提供住宿,預計開學前整修完畢,可先進行住宿申請,但預計開學前一天才能入住)
2. 新生始業輔導暨升學輔導課程期間,宿舍供應自助式早、晚餐,請自備餐具(中餐在班級訂便當)。
3. 如有任何住校相關疑義事項或未能如期到達宿舍報到,應先電話向宿舍輔導員聯繫。
4. 未於報到時間內報到者,取消住宿資格,不得異議。
5. 住宿床位表於報到當日公佈。
6. 宿舍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如麻將、撲克牌、打火機、香菸、電子菸、摺疊刀及色情暴力書刊等)及使用大功率交流電之電器用品(如電磁爐、微波爐、電烤盤等)。
7. 住宿生請準備個人睡墊(單人床墊尺寸,床墊尺寸 3X6尺)、棉被、枕頭、盥洗用具及換洗衣物、洗衣精、不銹鋼碗、 筷子、洗碗精、抹布、傘、身分證、健保卡等。
8. 貴重物品,現金、提款卡應隨身攜帶,並自負保管責任。
9. 報到當天晚餐請自備。報到完成並將行李置於所分配之寢室床位後,家長可帶新生外出用餐。但須於21:40前返校點名,違者依校規處理。
10.住宿生除星期日21:40收假外,平日於19:30起參加晚自習,凡事故外出、外宿需由家長電話向宿舍輔導員請假。
11. 住校申請表如有填報不實及偽造文件者,除取消住宿資格外,另依校規議處。
12.宿舍輔導員上班時間,週日至週四下午15時至隔日08時,宿舍專線 049-265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