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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計畫 / 國立竹山高中力行樓電腦教室使用管理規則

國立竹山高中力行樓電腦教室使用管理規則

                                 10706月修訂 

一、為維護電腦教室正常使用及環境整潔特訂定本辦法。

二、各班級應依排定之課表上機,調課時得請試務組、教學組或由任課老師事先知會設備組。

三、每次使用教室時,由科技股長到設備組辦公室領取鑰匙,下課後科技股長負責關閉教室電源、冷氣、電燈等之開關及門窗,至設備組交回鑰匙,科技股長請假時,由班長、副班長、風紀股長依序代理,其餘學生非經允許不得私自開用。

四、上課時間外,老師同仁需使用電腦教室者,請事先至教室預訂系統登記。

五、學生於上課時,應按座號順序就位,若發覺電腦異常應報告老師,教師得視異常情形,可當場處理,若未能處理,請依機器編號及狀況登記於電腦教室檢查紀錄簿上,並適當調整座位,切勿任意操作、拆裝、重新組合,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壞。

六、嚴禁任何飲料或食品進入電腦教室,並嚴禁吸煙、嚼檳榔。

七、嚴禁利用機器操作遊戲程式、印表機不得印非課程相關資料。

八、禁止故意損壞各項設備,違者應依原價賠償,並依校規處分。

九、嚴禁竊取各項設備或零件等情事發生,違者依校規處理。

十、非學生使用之機種,磁片或物件,非經任課老師同意不得使用。

十一、軟體程式非經教師同意,學生不得擅自存入或清除硬碟資料,亦不得任意拷貝,並嚴禁使用自行帶入之軟體等,以維護版權及防止感染電腦病毒。

十二、使用者離開前,須先關閉機器,並將設備回歸定位,廢棄資料物品一律攜出。

十三、使用完畢後,請科技股長清點並協助教師關閉各項設備,及填寫電腦教室各項設備檢查表,再請任課教師簽章確認後,交回設備組辦公室。

十四、學生若違反辦法之規定,依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十五、未盡事宜悉遵照電腦教室管理老師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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