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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要點 / 國立竹山高中設計群實習工場管理要點

國立竹山高中設計群實習工場管理要點

                                                                         101/9/1設計群教學研究會議通過

 

一、上課時,必須準時在工場集合,由組長確實清查人數,並報告任課教師;未徵得教師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工場。

二、凡在工場實習,均須穿著規定之實習服裝。

三、熟習消防設備、急救箱、電源開關、逃生門等設施之位置。

四、工場內,嚴禁煙火,在上課時所有機件未經教師許可,不得任意移動及拆卸。

五、在實習工場內禁止攜帶零食、飲料

六、實習時保持良好之工作情緒、不可嬉戲;如遇突發事件或狀況應隨時向任課老師報告。

七、對任何機器,不得在運轉中作滑潤、清洗、調整或做修理工作,應先停止機器運作然後行之。

八、操作機件時,如對人身安全有顧慮時,應配戴安全防護設施,如頭盔、安全眼鏡、面罩及手套等。

九、班級於工場實習後,實習股長負責填寫「實習工場日誌」,各實習幹部依各實習組別分配之職責,詳實記錄當日實習有關事項,並交任課教師逐     項評閱。

十、班級使用實習工場後,除應負責場區內外打掃清潔,並將垃圾分類傾倒。並應立即徹底作個人工具及衣物之清潔。

十一、本要點陳核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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